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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鼓励国有企业创新发展重点政策梳理 时间:2021-09-09 点击量:

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既是不断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也是引领带动我国经济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的必然选择。国有企业能否在科技创新上取得实质性突破,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科技人才高地,对于增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我国经济实现创新能力、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具有重要影响。本文将从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两个角度,对我国鼓励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重点政策进行梳理。

主要国家政策

1. 2021年4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面创新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

(一)构建高效运行的科研体系。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落实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赋予科研机构更大人事自主权,推动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建立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体制机制等。

(二)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行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和“赛马”等制度,推动技术总师负责制,组建创新联合体并组织重大创新任务,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等。

(三)促进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建设。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和容错机制,推进技术要素市场配置改革,建设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探索低碳技术交易体系和规则建设,促进创新资源跨主体跨区域合理有序流动机制等。

(四)包容审慎监管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健康发展,鼓励支持自主创新产品迭代应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建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

2. 2021年3月,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新闻发布会

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3. 2021年2月,国资委新闻发布会

国资委将把科技创新作为“头号任务”,把中央企业坚决打造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在科技攻关方面,推动中央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的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争取解决一批“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

在科技人才培养方面,坚持特殊人才特殊激励,对重点科研团队一律实行工资总额单列,对科技人才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政策,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给予更大容错空间。

在激励机制方面,国资委坚持能给尽给、应给尽给,对于科技创新取得重大成果的企业给予更高的加分奖励。同时还将更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行科研项目“揭榜挂帅”、项目经费包干制等新型管理模式,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4. 2021年1月,国资委新闻发布会

国资委将把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突破列入央企业绩考核范围,对央企研发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全部视同利润加回。在资本金投入方面,国资委表示要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大部分投入到科技创新方面,进一步加快央企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5. 2020年8月,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

国有企业要深化对数字化转型艰巨性、长期性和系统性的认识,强化数据驱动、集成创新、合作共赢等数字化转型理念,营造勇于、乐于、善于数字化转型的氛围。

加强对标,着力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建设基础数字技术平台和系统化管理体系,构建数据治理体系,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准确把握方向,加快推进产品创新数字化、生产运营智能化、用户服务敏捷化和产业体系生态化。

积极推进技术赋能,开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面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打造制造类、能源类、建筑类、服务类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样板。

6. 2020年5月,科技部等9部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

试点主要任务包括:

(一)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

(二)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三)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四)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

(五)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六)加强赋权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安全和科技伦理管理。

(七)建立尽职免责机制。

(八)充分发挥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的作用。

7. 2020年2月,国资委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根本,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基础,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以激发企业家和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为导向,巩固和增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能力,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体制机制,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对中央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作出积极贡献。

8. 2019年12月,国资委印发《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

在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加快推动科技型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健全董事选聘、管理、考核、评价、退出等机制,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全面落实科技型企业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

在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方面,提出科技型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在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提出科技型企业工资总额可以实行单列管理,且不列入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不与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大力推行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在激发科技创新动能方面,提出充分发挥科技型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建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支持和带动其他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实现融通创新等。

9. 2018年10月,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三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实施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将国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出资的各级未上市科技子企业、转制院所企业投资的科技企业纳入激励实施范围。对于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再设定研发费用和研发人员指标条件。

重点地方政策

1. 北京市

2021年4月,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推出了一系列市场化改革导向的新机制、新举措。

《方案》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大力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带头落实好北京市与国务院国资委深化合作战略协议,加强与央企合作,争取重大产业和创新项目在京落地。加强国有企业与中关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协同创新,推动国有企业优先采用首台(套)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开放应用场景,主动参与"三城一区"建设。发挥国有资本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2. 上海市

2017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与上海市签订《共同推进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战略合作协议》,22家中央企业、中央金融机构与上海签订20个项目合作协议,涉及智能制造、新能源、海洋工程装备、生物医药等多个新兴领域,为上海发展注入一股强大动力。

2019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与上海市政府签署深化合作共同推进落实国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新一轮合作紧紧围绕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推进落实、重点产业发展布局,进一步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重大装备、智能制造、新能源等重点领域,推动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央地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上,上海市政府分别与10家中央企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一批中央企业在沪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一批研发创新机构进行揭牌。

2020年12月,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上海国资系统将新增10家左右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还将重点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城市等十大创新型领域,开展创新综合改革试点,构建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十大机制。

3. 广东省

2021年2月1日,广州市国资委智慧国资系统发布暨广州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创新联盟启动仪式在广电运通产业园举行。

自2017年起,广州市国资委系统规划“一云一网、一中心一平台”(一云:国资国企混合云;一网:国资国企专网;一中心:国资国企数据中心;一平台:智慧国资大数据监管平台),服务于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

经过三年多的开发和应用,系统已构建国资国企数字资源中心、智慧监管、风险监测、国资发展等核心栏目,基本实现国资监管业务全覆盖和监管企业全覆盖。

在活动上27家市属国企签署启动建立“广州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创新联盟”。联盟将以“聚合资源,互利共享,引领创新,聚焦核心,推动广州数据中心建设,领跑国家新基建发展”为宗旨,以市属国有企业为主体,搭建政产学研用合作平台,以数字驱动国资国企改革和创新,构建广州国资国企数字化产业生态,为国企数字化转型发展赋能。

4. 浙江省

2021年4月16日,浙江省国资委发布了《浙江省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依托浙江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打造“产业大脑”,全力推动国资国企业务数字化、数字业务化双轮驱动,助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行动方案》围绕浙江数字化改革“一年出成果、两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力争打造20个以上产业数字化示范项目、10个以上数字产业化示范项目、20个以上数字化管控示范项目。《行动方案》还要求各国资国企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加强与科研院所、央企民企创新合作,深化产学研对接,全力打造省级国有科创服务投资平台,组建国企创新联盟,形成更多创新联合体。

5. 四川省

2020年7月,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各类市场主体融通创新的发展格局,建成一批支撑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重大创新发展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该实施方案提出推广科技成果转化、金融创新融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管理创新等新机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产业引导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各类市场主体融通创新等实施意见。

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套印发了《四川省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重点事项清单》,共梳理出了60项含金量高、操作性强、带动范围广的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方面有15项,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有7项,推进各类市场主体融通创新方面有6项,推动各类创新要素融合集聚方面有14项,布局区域创新重大平台方面有1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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